九零年八月某夜,我與一名助手在銅鑼灣某地庫卡拉OK貴賓房唱歌。我們在貴賓房內約半小時後,便吩咐侍應請他老闆來,說我們要請他飲酒。
不久,老闆進來寒暄幾句,大家交換名片後(我卡片上的銜頭是假的,只是查案所需),我便打開話匣子道︰「馬老闆,你這家卡拉OK的佈置、裝修、音響都唔錯,令客人都幾舒適。其實我也想搞這行生意,唔知要幾多資金呢?」馬老闆答道︰「其他地區我就唔清楚,不過,我們呢度都投資了三百幾萬,仲未包括每月租金十五萬、夥記人工、水電雜費等等……。」
我說︰「馬老闆,恕我冒昧,如果我想你頂呢間卡拉OK俾我(即我想收購),可否請你開個價?」馬老闆牽強地微笑意欲避開話題,我便追問道︰「我真係有興趣出四百伍拾萬,你意思點?是否馬老闆還有其他大股東,唔方便而家答覆我呀?」馬老闆爽快地答道︰「唔係﹗張先生,雖然我們係有四個股東,不過其中包括我同太太,另一個係我舅仔。我知道拍檔們的想法同我都一樣,唔打算頂讓俾人,真係對唔住。」我只好請他再詳細考慮並與股東們商討,過兩晚再來找他商談,然後離去。
第二晚,我帶同我的委託人到那間卡拉OK。他是某大集團的副總裁霍先生,他委託我查一位自稱獨資經營上述卡拉OK的持牌人王先生。我們調查後知道持牌人王先生的確是該店創辦人,但後來其他股東加股本後,他卻因沒錢加股並萌去意,還企圖以詐騙手法,訛稱以三百萬元將卡拉OK易手予霍先生。由於馬老闆等人一向信任他,致令他們對此事毫不知情。
我們到達後,便借故找着馬老闆說︰「我查過呢間卡拉OK持牌人係王先生,你唔肯頂讓俾我,那我只好直接找王先生吧!」馬老闆卻說︰「王先生只有百分之五股權咋……!」當晚,馬老闆召齊所有股東回店,我在一干人等面前揭穿王先生的真面目後便自行離開,到另一家卡拉OK去唱至聲音沙啞才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