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陣子,我的偵探社忽然有一位由遠道而來的稀客,他是一位廿餘歲的年輕男子。依悕記得約五年前,他曾在我偵探社當過一個月的暑期工,現在已是英國返港的大學畢業生了。

以前我們慣稱「強仔」的他,一和我見面便對我笑說︰「張老闆,你這幾年一定生意賺大錢了,忘記我們的合約了嗎?不覺間經已過了四年,還繼續匯錢給我。你多匯了一年學費還不止,每月的生活費還不停電匯到我的帳戶。我現在依約回來,想和你談談我的還款方法和你是否要我在你公司服務?因為按照合約,你絕對有權要求我在你公司效力。」

我聽罷,呆了差不多一分鐘。良久,才恍然記起差不多是五年前的事,便對他說︰「強仔,我現在很忙,趕著要出外,你明天打電話給我再詳談好嗎?」強仔說︰「你還說,你和公司改了電話號碼三年多了,害我不知怎樣和你聯絡,寄信來你又沒有回覆﹗」

我和強仔交換電話號碼後,他便離去了。我仍然呆坐著,回想五年前的個案。當時,有一位「竹館」老闆江先生,他委託我查訪妻兒的下落。因他當年年少氣盛,拋妻棄子,後來又因犯罪入獄。十年後漸漸醒覺,且生活尚算富裕,但與妻兒卻失去聯絡。後來,我替他查到妻子的下落,並知道他太太當清潔女工,獨力撫養兒子,他們的兒子就是強仔﹗

當江先生去見太太企圖相認,重享天倫時,他太太卻給他無情的責罵,並說她母子二人今生都不會原諒他。往後,江先生三番四次去見太太都給她趕走,幾乎要報警說他騷擾。

江先生無奈向我作了一個不情之請,希望自己能暗中協助兒子學有所成,遂和我商議好計劃。趁強仔中七考完A LEVEL試,等放榜時,託人找他到我偵探社做臨時工,並乘機大讚他能幹(其實他也真是可造之材)。接着,便由我跟強仔立約,借錢送他到英國留學;這當然是他父親江先生幕後的支持。果然,計劃一直都進行得很順利。江先生每年匯學費和生活費到強仔的戶口,但他忘記了過了立約年期仍不斷匯款,我更加淡忘了這件事。

事後我只好致電找江先生,說我希望對強仔說出真相。江先生堅持不肯,怕會對他們母子造成打擊;並委託我查出他太太即強仔母親的銀行帳戶號碼,將強仔還給我的錢再存入強仔的母親戶口處。這件事,我很容易辦到,但強仔兩母子將來一定會發覺,到時我怎樣解釋呢﹗

由於我承諾不能親口對強仔說出真相,所以我決定通知他購星島晚報、閱我執筆的私家偵探實錄,並祈盼他母子倆能原諒這回頭是岸、可憐的父親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