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老李沒有影印訂貨人曾先生和李某給他的支票,於是我便和他到銀行去補了一張影印本,以方便我替他查證是誰發出訂貨支票。我憑那張訂貨支票,聯絡到發票人錢先生。在電話中,錢先生說支票是他簽名,還曾親自到〔李先生〕公司交票,合約和收據都是〔李先生〕在公司簽了交給他的。我知道錢先生口中所說的李先生雖然同姓,但絕不是老李,但那人冒認老李的企圖是甚麼現在還未敢肯定。我和老李約了錢先生第二天見面,為了證實錢先生是真正的生意人,我和老李只好親自到訪他公司。當見面後,錢先生第一句便對老李說︰「李生,請進我辦公室。」我不禁暗暗稱奇,錢先生應該未曾見過老李,卻怎知他就是〔李生〕呢?老李意到我的意思,便說︰「也不奇怪,說起來那個李某也有幾分似我。」不久,錢先生拿來了合約和收據,我和老李只好將事情向他逐一解釋。
據錢先生透露,先是那位曾先生來到他的貿易公司,遊說他說朋友李先生有多批比市價平的汽車零件,還報了一個十分相宜的價錢給他。經過議價後,曾生便介紹〔老闆〕李先生〔即李某〕與他認識。而那位外形及樣貌都酷似老李的李某便進一步跟他商討合作細節。相談好合約後,錢先生為慎重起見,要求到李先生公司作交易,並事前做過有關的公司資料調查。那天,當到達李先生的辦公室內,還察看到枱上的家庭照片,認定一切無不妥後才交支票。
我綜合了錢先生和老李的說話,便對他們分析我的推論——曾先生先到錢先生公司說服他有關購買比市價平宜很多的汽車零件。其實那報價單只是虛構,目的是要吸引錢先生。其後,曾先生到老李處高價訂貨,見過老李後,找夥人假扮老李再去找錢先生,同時說服錢先生先交訂金。經他們悉心安排下,先假意到老李處一同騙他離開公司,然後由姓李的同謀折返,冒充老李,並和錢先生簽了約收了支票,再去酒店餐廳轉交支票給老李存入銀行戶口。至於卡片也是曾先生從老李處得來,給冒充者派給錢先生的。合約上的蓋印和簽名當然亦是偽造。他們是企圖利用老李的公司户口來騙取錢先生的五十萬元。
第二天早上,我約老李飲早茶,然後陪他一同返公司。果然,那位曾先生和外貌酷似老李的李某帶多了兩名大漢到來,說要老李交還訂金五十萬。他們偽稱大陸方面未能達成買賣協議,硬要和老李到銀行去提回款項。我對他們表明身分,並說我們己經見過發票人錢先生,訂金老李將親自交回,你們的計謀已徹底失敗。就在這時,錢先生剛好到來老李公司,他們等人見到錢先生亦知事敗,立即作鳥獸散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