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與人的紛爭,大部分源於金錢與權力;當雙方利益有所衝突時,慘況隨即呈現,這幾乎是千古不變的定律。當我推敲案件疑人的動機時,代入上述定律來加以分析,往往事半功倍。就以下述的複雜個案,便是個好例子。
某大海事工程公司以家族管理方式經營業務多年,老父是董事長,膝下長子、幼女,分別出任公司內之行政及主管要職。幼女在外國學成歸來,在公司出任業務經理短短一年,成績顯赫,深受父親重用,大有超越任行政總經理的大哥之勢。可惜一次交通意外,令她左邊手、腳變成很不靈活,說話的發音也不大清晰,又比以前容易疲倦,使她工作能力大打折扣﹗但這並沒有阻礙這位幼女的幹勁和進取,皆因她的男友就是任職於公司的人事部主任。他並沒有因她所遭遇的不幸而離棄她,反之仍是對她那般關懷備至,更希望與她盡早結婚。
然而,不幸的事卻接踵而來,老父董事長突然發現患有鼻咽癌,而女少東主最近又懷疑有人蓄意傷害她。所以,老董事長劉翁委託我調查真相。據女少東劉小姐講及近來三番四次險死還生的經過;包括她的辦公室無故起火,幸而撲救及時。座駕腳掣突然失靈,疑遭人為破壞。在家出外時遇到高處墮下磚塊,離她僅數尺處墮地,險被擊中等等事件,使她與家人非常擔心。劉小姐的男朋友曾私下向我透露說,想對他未婚妻下毒手的人,要數劉小姐的哥哥,即總經理劉先生嫌疑最大。他既妒忌妹妹在公司的影響力,又希望父親將來的遺產可由他一人獨自承繼。
我先派女助手廿四小時當劉小姐看護,再命男助手當日間保鏢。另外,得劉老先生董事長同意,在公司內各高層之直線電話裝上監聽錄音器,錄音帶交由劉老先生查聽。當然,公司內並沒有人知道電話已被錄音。
數日後,劉小姐又一次遭玻璃瓶高空投擲,幸在她身旁數米處墮下。我的助手們馬上跑到公司天台拿下那位可疑人物。我接報馬上趕到現場,安排帶同疑人一起坐上我的汽車。在我質問下,疑人唯有供出女事主的哥哥劉先生是主謀。我對疑人說,我受託此事不作張揚,隨即抄下對方身份證和聯絡號碼,然後警告他說︰「我現已掌握人證物證,我call你時要立即覆我,否則我會報警,現在你可以走,但以後不得再犯。」
疑人好像早已胸有成竹,明知我不會報警,即使報警亦只能告他高空擲物,其他大可一概不承認,所以對我毫無感謝之意,斯斯然離開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