駕車在東區走廊往西行,景物令人很眼花繚亂,因眼睛被快將西沈的落日照耀得很不舒服。這季節的黃昏、太陽的射線與地平線所構成的角度雖約是五至十度,但夕陽餘暉卻甚是強烈。

此情此景,令我回想起四年前在這季節中所發生的一宗案件……。

某天的黃昏,我獨坐在Discovery Bay的沙灘上,背向太陽,呆呆面對委託人住所的窗外沈思。幾天前接獲委託人外地打來的長途電話,委託要保護他家中的太太,因他現正外出公幹,而太太卻致電說夜間被鬼魂嚇至不敢入睡。委託人希望我能幫忙找出鬧鬼的原因。

我派男女助手各一名往委託人愉景灣家裏陪伴事主太太,並在房內裝上錄影閉路電視,但整晚沒有動靜。翌日,我命助手到事主附近鄰舍搜集資料,再到屋內外巡察,照實向我回報。誰料當晚深夜助手突然致電給我,使我不得不馬上趕往事主家中。抵達後,他們給我看剛才所發生事故的片段——首先,女事主給房內電話鈴聲吵醒,她接聽時電話內傳來淒厲女人的哭聲;更奇怪的是,房裏的梳妝鏡內竟能清楚看見一個身穿白袍、面白如紙、口角帶血的女鬼魅影忽明忽暗地飄著﹗助手們向我報告,當聽到女事主呼叫時,女助手很快己到達女事主房內,男助手同一時間亦跑到屋外搜索,但兩人都沒有任何發現。在這情況下,我並沒有感到驚訝,相反,已知道調查範圍可以收窄了。

再三偵查之後,已有關鍵線索。一是,這複式洋房原是住在上層的業主裝修成上、下兩個獨立單位,再分租出下層予事主(委託人)。二是,極少人知道事主房內的電話號碼。三是,居於上層的業主最近向女事主透露,此單位以前曾發生過菲傭自殺的案件。四是,租約定下兩年,現在事主才住了四個月……。疑人的動機已呼之欲出﹗我坐在沙灘上推敲疑人的犯案方法並部署偵破計劃。入夜後,我們假裝道別女事主,然後去碼頭乘船,其實是埋伏在屋外。

約深夜一時,同樣的電話及鏡中魅影再度出現。我和助手迅速地跑上二樓露台,捉著了包租業主,拆下他的微型放映機。業主在人贓並獲下,無奈地向我供出意欲違約,但又不想作出賠償。因他已與人成交賣出房屋並急於交樓,所以企圖以鬼魅嚇事主搬走,以達賣屋的陰謀。

若不是女事主窗外用來遮隔西斜陽光的遮光幕,加上上層露台的小支架裝置,啟發我聯想起此等材料皆可利用作投影用途,而影像亦可透過該遮光幕,投射到面向窗的鏡子內,相信委託人夫妻搬走後也未能認清那業主的恐怖真面目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