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荃灣廣場附近的享和街,各類店舖林立,近年尤以食店最為興旺。車輛與行人川流不息,甚是熱鬧,我的私家偵探社也是在這條街上創立。
去年,這條街忽然變成汽車及遊人的黑點,因為經常有高空擲物事故發生。由於街道兩旁均設有咪錶的停車位,這些車位也必然地日夜泊滿。那個神秘的高空擲物者所擲下的磚頭石塊、玻璃樽、電芯、水袋、種類之多,聞者心悸。除了令行人擔驚受怕之外,首當其衝的當然就是那些停在路旁的車輛,就連我公司的其中一部車也曾被擲爆玻璃。但當受害車主報警,警方到場後,根本很難找到可疑人物或目擊者。所以,附近店舖商戶經常向我大吐苦水,暗示若能抽空的話,極盼我能查出這個神秘的缺德者。
既是公眾利益,我又豈可視若無睹!於是我便開始偵查。首先,集合了街坊們的資料,認證了受高空擲物襲擊的範圍,隨即將此範圍四周鎖定約一百公尺內,再定出中心點,按推算,這正就是在我偵探社斜對面,某大廈高層單位或天台的位置。於假設犯案地點定好後,我和探員分別到該大廈和對面大廈的天台佈置拍攝工具,並隱藏起來窺探動靜。我們根據過去擲物的時間作估計,朝九晚十的每天苦候十一小時,卻可惜徒勞無功。兩天後,我們留意到某大廈的高層單位,有一名小童很喜歡常靠在窗俯瞰街上,神情古怪,我決定把注意力集中在此單位。第三天的早上,該名小童果然有所行動;他從窗口探首凝望了不久,便隨手拿了一件石塊和一袋冰粒拋落街,剛好跌在我公司的其中一輛汽車上,擋風玻璃也給打碎了,我們把所有過程攝錄下來。這當然也驚動街上的其他商店,當他們知道我們已知是誰所為,並且拍攝得證據後,商議決定通知電視台〔城市追擊〕節目過來作有關報導。下午,主持安德尊先生到場,隨後我們一起到擲物那小童的單位,由我表明身份去和那戶主投訴並採訪。戶主是主婦,她說是有一個十二歲的兒子,但現在上學未返,不過她堅信孩子不會幹出這種事。我們等該小童放學後再折返該犯案單位,找著小童查問,可是他也否認。無奈地,我們只好邀請他們母子到我偵探社,播放我們錄影下來的犯案過程,好使那小童腑首承認。
我對他說這次幸好擊中的是我的車,我會原諒他年少無知,只要他答應以後不會再犯,事件就此告一段落。
但當電視節目播出後,警方與我聯絡,並要求我舉報此事並作證,我亦明白法理所在。雖對那單親家庭的小童甚感同情,無奈亦要依法與警方合作。幸好,最後該小童只判警司警誡罷了,不致影響前途﹗直至現在,這條街也再沒有高空擲物事件發生過。